稅收的三個特征
1.強制征稅:是指稅收參與社會發展的分配,以國家的政冶權為基礎。主要表現在以國家法律法規的形式要求納稅。作為國家法律法規的組成部分,所有企業和個人都必須遵守;
2.免稅:是指在實際納稅過程中,納稅人繳納的稅款屬於國家,不會直接返還給經營者。最後,稅收以政府部門提供的公共產品的形式被經營者使用,體現了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本質。
3.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範向經營者征收的,具有事先要求的特點,所有企業和個人都不能隨便變更。
這三個本質特征密切相關,缺壹不可。稅收的自由性規定了它的強制性,強制性是自由性的保障。稅收的強制性和無償性意味著稅收是固定的。本文主要寫與稅收性質相關的知識點,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