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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美、法、俄是如何解決土地問題的?

美國:內戰期間,林肯頒布了《宅地法》,規定每個美國公民只需繳納65,438+00美元的註冊費,就可以獲得西部65,438+060英畝的土地,並在連續耕種5年後成為這片土地的合法所有者。《宅地法》在壹定程度上滿足了西部農民的土地要求,確立了小農土地的所有權,從而為美國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它的實施也激發了西部農民反對南方奴隸主的鬥爭,遏制了奴隸種植園向西部的擴張。《宅基地法》最深遠的影響是促進了西部地區的發展。

法國:法國大革命期間,雅各賓派在1793頒布法令,將逃亡貴族的土地沒收、分配或低價賣給農民。貴族地主在過去200年裏從農村公社奪取的土地,應該全部歸還給農民,按人口分配,不分男女老幼。這樣,幾十萬農民成了小塊土地的所有者,無條件地廢除了壹切封建義務。這部法律解決了法國農民的土地問題,確立了法國小農的土地所有權。

俄羅斯:俄羅斯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在1861年進行農奴制改革。規定農奴從此獲得人身自由,但必須付出地主的壹塊土地。這次改革廢除了農奴制,農奴成為自由人,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自由勞動力。巨額的土地贖金為資本主義的發展積累了大量的金錢。俄羅斯從此走上了資本主義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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