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政相對人的法律地位如下:(1)行政相對人是行政管理的對象。(2)行政相對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參與者。(3)在監督行政法律關系中,行政相對人可以轉化為救濟對象和監督主體。
3.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行政實體法和行政程序法中的權利和義務。
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包括:申請權、參與權、知情權、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控告、檢舉、陳述和申辯權、申請復議權、提起行政訴訟權、請求行政賠償權、抵制違法行政行為權。
4.行政相對人的義務是:服從辦公室鑰匙行政管理的義務;協助執行公務的義務;維護公共福利的義務;接受行政監督的義務;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遵守法律程序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