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壹方簽訂退款協議後不退款,屬於違約行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如何計算違約賠償的可得利益損失
實際操作中,可用收益沒有非常明確的計算方法,不同情況下可用收益差異非常大。然而,可用利益的損失可根據以下原則計算:
1.可得利益損失是指生產者、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在生產、銷售或者提供服務的合同中,因對方違約而遭受的預期凈利潤損失。通常包括三種主要類型:生產利潤、營業利潤損失和轉售利潤損失。但可獲得的利潤是合同履行後的凈利潤,不包括主觀投機的損失和為獲利而支付的費用。
2.可得利益的損失應當是可預見的,包括合理預見的損失金額和根據對方的身份可以預見的可得利益的損失類型。
3.可得利益損失的計算應包括守約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采取合理措施的合理費用。但如守約方未采取預防損失措施,則應自行承擔擴大的損失。
4.可用利益應從守約方因同壹違約行為而獲得的利益中扣除。
5.據此,計算可得利益損失的公式基本為: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總額-未預見損失-擴大損失-受害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息-必要成本。
以上知識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如果壹方在簽訂退款協議後不退款,就是違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咨詢,有專業律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