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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調查通常會問些什麽?

法律分析:偵查內容要涵蓋案件的起因、發展、過程、結果等要素,每個環節既要有邏輯聯系,又要有因果關系的支撐,不能有絲毫懷疑,才能對案件的性質做出正確的結論。根據職責和內容,開始分別進行調查、走訪、鑒定,不斷把結果交給物資組,由物資組匯總分類形成報告,上報給調查領導小組。領導隨後召集各組負責人開會討論,各抒己見,最後得出壹致的結論。根據事實認定性質,形成調查報告和案卷,按案件受理範圍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同壹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並加以懲處,以維護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四條對於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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