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據審判工作需要,防止限制類、管制類、易燃易爆類、強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審判現場,保障審判活動參與人人身安全和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的職務行為。
人民法院審判庭的安全檢查應當堅持嚴格、細致、文明的原則,由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組織實施。
司法警察在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保持高度警惕,並有嚴格的警察儀容。壹般情況下應不少於兩人,安檢工作量大時應適當增加人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
第壹條為保障人民法院正常審判活動,規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規則》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安全檢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據審判工作需要,防止限制類、管制類、易燃易爆類、強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審判現場,保障審判活動參與人人身安全和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的執勤行為。
第三條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安全檢查應當堅持嚴格、細致、文明的原則,由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予以協助。
司法警察在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保持高度警惕,並有嚴格的警察儀容。壹般情況下應不少於兩人,安檢工作量大時應適當增加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