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妳通過司法考試有機會成為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但妳是否真的能成為法官還取決於其他因素,比如學歷、經歷、愛好等等。說白了,就是豐富了選擇工作的可能性,而不是說妳通過司法考試後就可以或者必須去做那些職業。
其次,月薪多少與通過司法考試無關。法官和檢察官都參照公務員待遇。最低級的法官壹個月2000多,很多案子都有津貼。四千多塊錢也很累。公證員是事業單位編制,工資較高,但也要看年限和崗位。律師最難說。俗話說“養名者死,餓死者出道”,大律師百年不在話下,小律師就像業務員壹樣給每個寫字樓發名片。妳覺得妳能賺多少?
壹般來說,妳在社會上能掙多少錢,關鍵不在於妳有沒有比別人多的證書,而在於妳的社會閱歷、人際關系和個人修養。擁有這個證書只是拓寬了職業通道,但壹個人最終只能在1-2的職業道路上發展。
學法可以使人理性。學好法律是對社會的理解。很多時候,法律直接提供了解決社會某些問題的最有效途徑(不壹定是訴訟)。司法考試是學習法律的動力。沒有它的壓力,誰會努力學習?
通過司法考試讓妳信心大增,畢竟證明妳有壹個輔助特長,對於職場新人來說也是壹個不錯的砝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