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構成強奸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駕駛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如果只是猥褻乘客,沒有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情節惡劣,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壹)猥褻兒童壹人以上或者多次的;(二)聚眾猥褻兒童,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四)手段淫穢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