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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公約》是在哪壹年通過的?

《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保護地球生物資源的國際公約,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主辦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6月1992日在內羅畢通過。

從1994開始,每兩年都有來自不同國家的數千名代表聚集在締約方大會上,討論如何保護生物多樣性。2016 12,中國獲得2020年第15次締約方大會主辦權。

中國於6月1992+01日簽署了公約。該公約於2月29日對中國生效,1993。該公約適用於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概述:

《生物多樣性公約》是壹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旨在保護瀕危動植物,最大限度地保護地球上的各種生物資源,造福今世後代。

根據該公約,發達國家將以贈送或轉讓的形式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補充資金,以補償其保護生物資源的日益增加的費用,技術應以更負擔得起的方式轉讓給發展中國家,從而促進全球生物資源的保護。

簽約國應對本國境內的動植物進行編目,並制定保護瀕危動植物的計劃。建立金融機構,幫助發展中國家實施統計和保護動植物的計劃。使用另壹個國家自然資源的國家應該與該國分享研究成果、利潤和技術。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生物多樣性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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