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的材料: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3、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見通知十五)及復印件。
駕駛證換發和驗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本記分周期內未記分,或者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本記分周期內未記分12分的;
(二)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且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的駕駛人,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並承擔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以上責任,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參加過審驗教育;
(三)申請人沒有未完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
(4)申請人身體狀況符合駕駛證條件;
(五)機動車駕駛證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暫扣、吊銷、註銷或者吊銷。
駕駛證即將到期,需要辦理以下換證手續:
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駕駛證;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4、屬於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提交時由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身體條件。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