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人行橫道和施工路段不得停車;
2.禁止在路口、鐵路道口、急彎、窄路、橋梁、陡坡、隧道、路段距上述地點50米範圍內停車;
3、* * * *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的道路和距上述場所30米以內,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準停車;
值得壹提的是,罰款必須在15天內繳納,否則每天會有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不會超過原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建築工地上,不得停車;
(二)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場所30米範圍內的道路上,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準下車、上下人員或裝卸貨物,並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準在站點以外的道路上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