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勞動合同,如果合理合法,不違反法律規定的無效合同規定,在雙方真實意願下簽訂,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合同合理合法,合同成立,合同有效符合意思自治原則。因此,私人合同符合上述條件的,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符合雙方意思自治,不違反法律法規,合同就成立有效。
勞動合同的作用如下:
1、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業務深度或工作需要確定用工條件和方式,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充分發揮勞動者的專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2、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的基本類型如下: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3.單壹勞動合同,即無固定期限、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勞動者入職用人單位都必須事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的勞動合同文本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