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私人承包工程中的事故責任

私人承包工程中的事故責任

法律分析:第壹,在私人承包工程中,如果發生工人傷亡事故,需要按照事故的過錯來判斷責任,也就是說,誰來承擔責任是不確定的;

二、人身意外免責合同無效;

三、因為這裏涉及兩種法律關系:合同關系和雇傭關系,賠償責任也不同。承包關系中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即承包方)承擔,定作方(即發包方)不承擔責任。雇傭關系發生安全事故,由雇主(即用人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92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系,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的壹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的壹方在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的壹方要求賠償。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提供勞務壹方造成損害的,提供勞務壹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接受勞務壹方予以賠償。勞務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賠償。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 上一篇:90後薅羊毛因45萬元優惠券被捕。什麽罪?
  • 下一篇:未成年人受法律保護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