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個人獨資企業公司賬戶的利潤可以轉入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賬戶。這部分錢就是個人投資收益。
《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經營單位,由自然人投資,財產歸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者需要以其全部財產對企業的經營承擔無限責任。
擴展數據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負擔
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壹章第壹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明確排除對其征收企業所得稅。投資者按照個體工商戶納稅,即只征收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65438號)附件1第四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低於成本、費用的虧損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征收個人所得稅並且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確定。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獨資企業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上海市稅務局-財稅[2000]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