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雇傭關系的規定是:
(1)個人之間的雇傭關系不受相關法律的約束,不屬於法律調整的範圍。對於雇傭關系,要有充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的協議;
(2)雇傭關系的主體範圍更廣,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都可以形成雇傭關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八條
勞動者應當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與用人單位就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進行平等協商。
第二,確定雇傭關系的標準是什麽?
確定雇傭關系的主要依據是:
1.雙方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或口頭勞動協議;
2.雙方權利義務是否為壹方提供勞務,另壹方支付報酬;
3.員工受雇主控制,這是雇傭關系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