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得經營,同時不得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如果他們想銷售化肥和農藥,他們必須申請企業(公司、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集體企業)或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銷售化肥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辦理化肥經營許可證的流程:
1.到當地工商所領取登記表,辦理名稱核驗初審;
2.到分局登記大廳進行審批。3.按規定申請前置審批;
4.攜帶相關文件、證件到當地工商所辦理登記。
綜上所述,化肥的銷售不需要任何特許經營證。如果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就可以正常開業。但是開業前需要有好的證,不允許私自賣化肥,屬於無證經營。
法律依據: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
第五條實行肥料產品登記管理制度,未經登記的肥料產品不得進口、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得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肥料登記分為臨時登記和正式登記兩個階段:
(1)臨時登記:生產者應當在田間試驗後,對需要在田間試驗和銷售的肥料產品申請臨時登記。
(2)正式註冊:生產者應當對經過田間示範試驗和試銷後可以作為正式商品的肥料產品申請正式註冊。
第十條生產者在申請肥料登記前,應當在中國進行標準化田間試驗。對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經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推薦並經農業部認可的產品,可相應減免田間試驗費。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個人經營的,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家庭成員中的主辦經營者為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