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單位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具有法律約束力。個人印章在特殊行業、特殊身份的公開使用,就是公示。比如票據的簽字背書,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在銀行留存票據存根備查後,應具有公示的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不能否認,因為他不知道。2.普通個人私章的法律效力。目前,在相關法律法規中,簽名是確認身份的主要方法,因為簽名具有唯壹性,能夠體現個人的書寫特征。簽名是不能偽造的,即使偽造,也可以通過鑒定來識別。私章只能體現蓋章人的姓名,不能確定蓋章人的真實身份。印章所有人使用印章訂立書面文件、簽訂合同時,可以認為其效力應等同於其簽名或指紋,對其具有約束力,應依法受到相應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