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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法院可以判死刑?

死刑由人民法院執行。

死刑由人民法院執行。從程序上講,死刑的執行機關是作出死刑判決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處並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令。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後,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

有效執行死刑需要多長時間?

死刑判決後壹周內執行生效。法院或檢察院審理案件後,判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執行死刑的,壹般作出公開判決。壹旦對這種刑事處罰作出判決,犯罪主體將在七天內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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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後,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但是,發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停止執行,並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壹)執行前,發現判決可能有錯誤的;

(二)罪犯在行刑前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懷孕。

前款第壹項、第二項中止執行的原因消失後,必須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批準,方可執行;因前款第三項所列原因停止執行的,應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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