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治安管理
我國明確規定,槍支彈藥不能出售或非法藏匿,因為這些東西危害性很大,會嚴重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我們也可以從壹些國家看到,由於個人擁有槍支在這些國家是合法的,所以槍擊事件經常發生,甚至有人因為意見不合或者心情不好而持槍襲擊他人,殺害無辜路人。這種情況對社會治安管理非常不利,也會給相關管理人員帶來極大的人身安全威脅。
這對構建穩定和諧的社會是壹個巨大的威脅。
我相信很多人都希望生活在壹個安定和諧的社會,出門不用擔心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去做其他的事情。如果出門買菜都需要擔心安全,那人怎麽活得開心?壹旦社會上有人擁有仿制手槍,就會對人造成極大的傷害。壹旦被擊中,分分鐘就能置妳於死地。這嚴重違背了我們建設穩定和諧社會的努力,也給市民造成了極大的恐慌。
其他仿手槍經過仿制改造,威力不亞於真槍,有的甚至比真槍還厲害。因此,必須嚴厲打擊仿制手槍,否則這些仿制手槍壹旦任其泛濫,必然會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極大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