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規定(試行)》共六章二十六條,包括總則、責任、檢查考核、表彰獎勵、責任追究和附則。主要是按照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制的要求,逐崗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幹部的責任和任務,明確提出建立健全“三清單、壹承諾書”(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督辦清單、責任和任務承諾書)和“兩書壹信”(約談通知、整改通知、提醒函)制度,強化檢查考核。同時,按照“凡發生森林草原火災,都必須追究”的要求,規定了火災案件調查、損失評估和責任追究工作的主體、權限和程序,明確了8種責任追究和責任追究情形以及依據法律法規從重、從輕、減輕、否定或免除責任的情形。
《考核辦法(試行)》第***17條明確將市(州)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在目標績效管理中的責任履行情況,對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評分標準、考核程序、結果運用等作出具體規定。
法律依據:《中國* * *生產者黨章程》第二條,黨員,中國* * *生產者黨,是中國工人階級具有* * *覺悟的先鋒戰士。
黨員,中國的* * *生產黨,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壹切代價,為* * *生產主義的實現而奮鬥終身。
黨員,中國的生產者黨,永遠是勞動人民中的普通壹員。除了法律和政策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權限外,所有* * *黨員不得謀取任何個人利益和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