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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當眾打我耳光,正當防衛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

法律分析

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存在實際的不法侵害;非法侵權必須是正在進行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非法侵犯;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實施;防衛行為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較大損害。防衛過當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防衛過當必須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所謂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強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普通人能夠意識到自己的防衛力量已經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力量;給違法侵權人造成了極大的損害。重大損害是指防衛人的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傷亡以及其他可以避免的嚴重損害。防衛過當的行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防衛過當的行為畢竟不能等同於犯罪行為,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根據部分暴力犯罪的特點,該條第三款有條件地放寬了正當防衛的構成。在特定的法律情形下,刑法允許正當防衛致人傷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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