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1)戶口是壹個法律概念,在中國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在我國的戶籍管理中,稱之為家庭戶,即有“血親婚姻或收養關系”的家庭,有“無血親關系共同生活的人”的家庭,即有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或宿舍的人的家庭,稱為集體戶,家庭戶在戶籍管理中最為重要。
(2)戶口是戶口和人口的總稱,以家庭為戶口,以人口為人口。戶口登記的載體是戶口本(戶口簿),是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為記錄和留存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書。
(3)我國的戶籍制度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當時各國都在打仗,人口就成了最重要的資源,沒有之壹。稅收、勞役和士兵都來自人口。
人類進入信息時代後,人們的自由活動更加廣泛,交往更加頻繁。戶籍管理提供的戶籍人口基礎信息日益成為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和國家行政司法不可或缺的信息庫,戶籍管理也成為。
(4)只要戶主同意並向戶籍派出所寫申請,派出所壹般允許遷入。但是壹旦戶口遷入,比如戶籍房(非商品房、售後公房),到了拆遷的時候,壹般都是按照戶籍戶主來計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