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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保全期限

法律分析:如果是訴前財產保全,可以隨時申請,但需要註意的是,申請人需要在30日內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人民法院將解除保全,裁定終止;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只要案件審結,就可以在案件審結前向審理該案的法官申請財產保全。所以,如果妳認為對方涉嫌轉移財產,建議有條件的話可以直接申請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所以從上面可以看出,財產保全的期限壹般在30日以內。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後,必須在壹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壹條。因情況緊急,利害關系人不立即申請保全,將對其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如果沒有提供擔保,將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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