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費用:包括立案費、審判費、執行費等。,支付法院工作人員的薪金和辦公費用;
2.保全費用:包括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的費用;
3.公告費用:包括公告、傳喚發生的費用;
4.送達費用:包括訴訟文件的送達和信件的郵寄。
訴訟需要以下材料:
1.起訴狀:即訴訟請求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以及需要的證據;
2.身份證明:原告和被告都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
3.相關證據:如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等。
4.法律文件:如合同、協議、法規等;;
5.訴訟費用:包括訴訟保全費、訴訟受理費、案件受理費;
6.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申請律師代理的,須提供律師授權委托書。
綜上所述,律師費的數額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來計算,不同類型的案件所涉及的律師費會有所不同。此外,如果當事人需要聘請律師、公證員、鑒定師等專業人員進行輔助工作,還需要承擔相應的律師費、公證費、鑒定費等。因此,在進行訴訟之前,當事人需要充分了解和預算可能涉及的各種費用,避免因為費用問題影響訴訟效果。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勝訴方自願承擔。部分勝訴或者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 *當事人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各當事人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