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訴訟時效為兩年。到期後將失去訴訟的勝訴權(即債權不受法律保護),必須註意訴訟時效。根據上述情況,當事人向對方主張償還欠款仍在訴訟時效內。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為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為三個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借據等。)支持訴訟請求。案件立案後,人民法院將確定開庭日期,舉行聽證會。經人民法院調解,可以達成和解、調解。如果失敗,人民法院將依法判決。欠錢的個人可以起訴,流程如下:1。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2.法院受理後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3.舉行審判。4.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5.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