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決糾紛的法律手段。壹般案件通過二審最終結案,審理時間會很長。非訴是法院訴訟之外的法律手段,如調解、仲裁等,相對靈活,時間跨度短。而且有些業務本身就不適合共同訴訟,比如宣告失蹤、認定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等。,無需訴訟。訴訟與非訴訟的主要區別在於是否通過訴訟解決問題。但與訴訟相比,非訴具有以下優勢:
1,成本更低;
2.速度更快;
3、更加方便靈活;
4.對抗性少;
5.比較不拘小節;
6、主要是解決而不是譴責;
7.可以私下進行;
8.管轄權問題較少;
9.這個結果更容易被當事人接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法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壹條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判和發布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為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
衍生問題:
律師的非訴業務有哪些?
所謂非訴業務,是指沒有訴訟或仲裁的法律事務代理業務。非訴業務占單位或個人法律事務的80%左右,也是律師業務的主體。非訴業務,與訴訟業務相對應,是指律師在其職權範圍內,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為當事人辦理與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無關的法律事務。非訴訟業務主要包括咨詢、圖書代理服務、專項法律服務、法律顧問服務和其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