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是訴訟的開始,是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為;訴訟是整個法律程序,包括起訴,包括審查、審理、判決和結案。
2.起訴要求原告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是指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糾紛的全過程。
訴訟和起訴的重要性:
1.訴訟是法律程序的總稱,包括從起訴、審判到判決執行的整個司法過程,是解決民事、刑事、行政糾紛的法律途徑;
2.起訴是訴訟程序的啟動階段,是當事人訴至法院,請求司法機關介入解決糾紛的行為;
3.了解訴訟與起訴的區別,有助於當事人正確行使訴權,避免法律程序上的誤解;
4.實踐中,厘清訴訟與起訴的區別,有助於當事人更準確地準備相關材料和證據,提高訴訟效率;
5.對於法律職業者來說,掌握這種區分對於引導當事人、撰寫法律文書、進行法庭辯論都具有重要意義。
綜上所述,訴訟與起訴的區別在於,起訴是訴訟的開始,而訴訟是整個法律程序的過程。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法律途徑,而起訴是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為。了解這壹區別有助於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提高訴訟效率,對法律專業人員也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120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