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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是怎樣的?

訴訟離婚的程序如下:

1,在起訴階段,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起訴書和證據;

2.在答辯階段,如果被告提交答辯狀,法院會將答辯狀副本發送給原告;

3.審判階段:庭審、法庭調查、質證、查明事實真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4.生效階段,法院送達判決的法律文書,當事人簽字生效。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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