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訴訟當事人是原告還是被告?什麽是當事人,原告,被告和第壹

訴訟當事人是原告還是被告?什麽是當事人,原告,被告和第壹

訴訟當事人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原告和被訴的被告。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三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並審理。

法律分析

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是指:

(1)受害者。被害人是指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到犯罪行為侵害的人。

(2)自訴人。自訴人是指在自訴案件中,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請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自然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訴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偵查、審查起訴的人。

(四)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經濟損失並依法要求賠償的人,通常是被害人或自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單位受到傷害的案件中,單位也可以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要求賠償。

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是指:

(1)原告,訴訟中提起訴訟的當事人之壹,無原告不起訴。

(2)被告是原告的訴訟標的。沒有被告,就不能提起訴訟。

當然,訴訟當事人在不同的審判階段有不同的稱呼——起訴階段的原告和被告,判決階段的勝敗,二審階段的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執行階段的執行人和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壹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第壹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的,可以合並審理。

  • 上一篇:私家庭院和私家園林有什麽區別?
  • 下一篇:提供虛假材料如何註銷房產證?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