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普通人說的起訴狀也就是起訴狀,是提起訴訟的基本訴訟文書。從文體上來看,屬於典型的應用文體,所以我認為它最重要的特點是規範性和實用性。只要格式符合規範,事實陳述清楚,法律關系明確,訴訟請求明確合理,就符合起訴狀的基本要求。起訴狀最好用法院的標準訴訟紙書寫,用毛筆或鋼筆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書寫。另外,投訴信要求字跡工整,並在投訴信左側有裝訂位置。
在格式上,投訴可以分為五個部分:
(1)標題:寫“XXX投訴”。
(二)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當事人壹方是公民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當事人壹方是法人的,應當記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住所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壹致的,應當註明現住址和起止時間,有電話號碼的應當註明電話號碼。
(3)訴訟請求:寫明具體的訴訟要求和目的,如離婚案件中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住房安排等問題的意見。
(4)事實和理由:“事實”是指被告侵害原告權益的過程,應列舉相應的證據;“理”是指訴訟的法律依據。壹般先寫事實再寫原因,也可以穿插敘述。
事實經過和訴訟理由應當簡明、實事求是,事實敘述應當完整、真實、清楚。所列證據應當真實可靠,並說明其來源和可靠性。如果有證人,應列出證人的姓名和地址。
(5)尾部:標明被訴人民法院名稱;質權人(起訴人)簽名(蓋章)。起訴人為法人的,應當寫明法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壹個切實的日期。“附錄”部分註明起訴狀的份數(根據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物證和文書的份數、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