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欠妳錢,妳就是債權人。債權人通常也被稱為債權人。債權人指的是借錢收利息的人,也就是放債人。他們是債務關系中有權要求對方(債務人)做或不做某些事情的當事人。通常指在借貸關系中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他人錢的實體或個人。債權是民法上的權利,而債是民法上的義務。兩者的區別如下:1。債權債務不能單獨存在。這筆錢屬於債權人,他借給債務人。2.債權是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務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3.債的原因可分為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務的損失包括清算、提存、抵銷和免除。4.債權債務中的物權行為是客觀存在的,是壹種法律行為。只要承認債權與物權的劃分,就必然承認除了債權之外還有物權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八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
衍生問題:
債權債務關系是什麽?
債權債務關系,即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壹般來說,債權人是借款人,債務人是債務人。債權人可以依法要求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些行為,債務人因承擔債務需要應債權人的要求實施或者不實施某些行為。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