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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工作簽證辦理條件

法律分析: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拍照指南》的申請人照片。

2.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16周歲以下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提交戶口簿,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可提交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驗證指紋信息。

4.在非居民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臺灣通行證,還須按照國家出入境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在非居民戶口所在地提交符合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

5.經備案登記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除持《赴臺批件》申請赴臺者外,應當提交其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6.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公證證明、戶口簿等。)並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並提交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7.個人或團體赴臺旅遊的,免交申請對應的證明材料;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旅遊團領隊申請赴臺團隊旅遊多次簽註的,應當提交當地旅遊團出具的公函,並提交導遊證原件赴臺查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壹條為了規範出境入境管理,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促進對外交流和開放,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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