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別人先打了別人,可以采取適當的正當防衛。合理的正當防衛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如果正當防衛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很大的損害,他們就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2.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成立的條件如下:
1,非法侵害現實。正當防衛的原因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
2.非法侵權正在進行中;
3.正當防衛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意識和防衛意誌;
4.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權人本人;
5.防衛行為必須在必要的、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的量刑標準:
1,如果是輕傷,壹般是管制或者拘役;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綜上,合理的正當防衛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