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對方先動手,壹方還手造成對方輕傷的,已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對於對方的行為,如果沒有造成輕傷及以上,公安機關會進行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防衛過當、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特殊防衛如果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毆打、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身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打人會被拘留多久?
用手打人,造成輕傷以上的,需要負刑事責任,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是人輕傷,則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