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款人將其作為抵押物,到期不能還款,貸款人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貸款人應將抵押物返還借款人。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或從事非法活動。借款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還本付息。借款人有義務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應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和資料。需要保證人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權向貸款人追償,貸款人有向保證人償還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壹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壹損害,且各人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壹百七十二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壹損害,責任大小能夠確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很難確定責任大小,平均承擔責任。
第壹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壹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壹百七十四條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壹百七十五條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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