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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地下室產權新規

法律分析:壹般人防地下室的產權是不交易的,所謂產權是公有的。壹般在物業公司管理下可以出售的地下室都是有產權的,產權歸產權人所有,也就是說如果賣給妳,就歸妳個人所有。如果不賣給妳,就歸物業公司所有,但壹般不會歸全體業主集體所有,除非有相關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以劃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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