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的離婚法規定,離婚必須由法院審理,即離婚必須由法院判決。
根據泰國法律,離婚的原因必須是配偶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包括性格不和、通貨膨脹、通奸、虐待等原因。
泰國的離婚法規定,申請離婚的壹方必須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必要的證據證明他們的婚姻不可挽回。
泰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必須同意離婚,並簽署離婚協議。如果壹方不同意離婚,必須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泰國離婚法規定,夫妻離婚後,法院會根據夫妻雙方的情況和財產狀況,對財產分配、撫養權、探視權等問題進行判決。
總之,在泰國,離婚必須由法院審理,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婚姻不可挽回。夫妻雙方必須同意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法院會根據夫妻雙方的情況和財產狀況做出相應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