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職工退休年齡50歲。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
(二)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因工致殘,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國家對退休人員,主要有以下要求:
1,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
2.退休年齡:
(1)普通職員,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
(2)省部級工作人員,65周歲;
(3)國家工作人員,70周歲;
(4)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女性,副處級以上幹部,延遲到60周歲;我申請的話55歲還可以退休;
(五)企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女性工作人員,按女幹部退休年齡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