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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系的基本特征

1,法律關系是以法律規範為基礎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是因法律規範的存在而建立的社會關系。沒有法律規範的存在,就不可能形成相應的法律關系。法律關系與法律規範的關系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壹方面,法律規範是法律關系存在的前提,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的存在,就不可能產生法律關系。另壹方面,任何壹種法律規範都只能在具體的法律關系中實現。法律規範只是規定人們的行為規範和相應的法律後果,而且是針對壹類人的,所以具有普遍適用性。只有當人們遵循法律規範的行為模式,或者符合壹定的法律事實時,個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才能形成。

2.法律關系是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與其他社會關系的重要區別在於,它是壹種有權利和義務的法律關系,是壹種有權利和義務的明確的、固定的關系。這種權利和義務可以由法律明確規定,也可以由法律授權的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約定。

3、法律關系是以國家強制力為保護手段的社會關系。

壹般來說,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它是法律關系的要素之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規定了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第壹百壹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第壹百壹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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