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無論哪個時期,法律法規都是為當前王朝的統治服務的。我們現在的社會和古代社會本質上沒有區別。只是形式上,在當今社會,由於統治階級不僅要考慮人民是否會像古代那樣造反,還要考慮全局因素,所以我們對壹些不完善的法律有了更多的局部批判。
從法律本身來說,法律只是為了維持良好的社會關系,讓每個人都可以在這個圈子裏進行社會活動。法律的使用者,無論是律師還是法官,都是人。只要有人參與這個事情,就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公正。但可以保證的是,如果這個案件的審理能夠減少外界因素對他判決的影響,最終的結果對大多數人來說還是相對公平的。我覺得現在公眾對法律不完善的不滿,並不是因為法律的不公平,而是因為法律沒有脫離人為的幹預。就像最近壹位官員說的:“現在網上鬧的多,會影響法律的審判。。。"這可能不是原文,但也差不多。從這位官員的壹句話可以看出,他在法律的審判中受到了人為的影響。至於這種人為的影響,可以是高層領導,也可以是普通老百姓。
本人不識字,拒絕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