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壹些嚴重的罪行,唐朝的法律規定不得赦免。無論統治者頒布什麽樣的赦免令,都與這些人無關。定期赦免也容易出現階段性犯罪。主要是在節日、慶典期間,壹些油嘴滑舌的犯罪分子會鉆空子,找法律的漏洞。這種情況也受到唐朝統治者的重視,他們有時會嚴厲懲罰那些鉆漏洞的人。
但由於赦免太多,很多鉆空子犯罪的人,其實都被赦免了。這也是唐律無法涵蓋的領域。當然,這些被赦免的罪犯並非沒有犯罪記錄。唐朝統治者普遍奉行前罪不究的思想,但在官場上,有些人會故意向統治者提及政敵所犯的罪行,刺激統治者懲罰政敵。這只能怪對方犯罪被抓。
唐朝的法律是非常嚴格的,但是頻繁的赦免令在壹定程度上對其嚴格性產生了影響,也讓壹些人抓住了漏洞,卻並沒有觸犯法律的罪名。但是,對於那些犯下重大罪行的人,卻是毫不手軟。無論如何大赦,這些主要罪犯仍然註定要死。赦免令體現了唐朝統治者的寬容,但對於犯有重大罪行的人,卻不在統治者赦免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