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或者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以及中國駐外使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
2.外交護照由外交部頒發。
3.公務護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頒發。
申請護照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照片。必須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口拍照,但是拍照的時候記得拿收據。
3.護照辦理費用200元,拍照、快遞費用50元左右。處理時間為15個工作日。
綜上所述,必須去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軍人必須去部隊或工作單位駐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關於在外地上學或工作是否可以在學校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就近辦理,辦理方法可以咨詢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想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也需要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以海員身份出境或者入境並在外國船舶上工作的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船員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