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2065438+2004《關於黨員幹部領導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三。全面推進殯葬改革任務。
1.保障基本殯葬服務。切實履行政府職責,全力保障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進壹步完善城鄉同標準、全覆蓋的殯葬服務體系。科學統籌、合理配置城鄉和區域殯葬資源。重點完善殯儀館、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備、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網絡。遺體接運、遺體冷藏、遺體火化、骨灰存放等4項基本殯葬服務收費,由發展改革部門按照非營利性原則嚴格核定,並適時調整。
2.推廣節地生態葬。逐步完成殯儀館火化設備改造,完善火化爐煙塵排放控制,減少有害氣體排放。改變骨灰安放形式,開展生態公墓示範區建設。根據相關規劃,不節地、不生態的新建公墓不予審批,現有公墓逐步改(擴)為生態公墓。積極建立殯葬改革激勵引導機制,落實生態葬獎補等激勵政策,逐步減少平墳。到2020年,節地型生態安葬比例達到年安葬量的50%以上。加大骨灰撒海補貼力度,實現骨灰撒海數量達到年火化量的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