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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單運輸中承運人的基本義務

1.提單運輸中承運人的基本義務是什麽?

1.承運人在提單運輸中的基本義務包括:

(1)告知義務。承運人應當及時告知旅客運輸異常的重要原因和安全運輸應當註意的事項;

(二)按照客票載明的時間和班次運送旅客的義務;

(三)運輸過程中的施救義務;

(4)安全運輸的義務。運輸合同生效後,承運人負有將旅客安全交付到目的地的義務,即承運人應當保證旅客在運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809條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出發地運送到約定地點,由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第813條

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承運人未按照約定的路線或者通常的路線運輸的,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2.承運人的責任是什麽?

1,承運人的最低法定義務。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人有四項義務,即適航、看管貨物、不得無理繞航和應托運人要求簽發提單。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條款不能減少或免除這四項義務,否則條款無效,但可以在運輸合同中增加承運人的其他義務;

2.承運人的最高法定免責。與承運人的基本法律義務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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