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

法律分析: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和本人每年兩個月的工資計算;2.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壹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上一篇:公民如何守法?
  • 下一篇:公司註冊資本的優缺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