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斷學習與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明確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是法律允許的,什麽是法律禁止的。
2.遵守法律。嚴格遵守壹切法律和紀律,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把法律規定的內容變成自己的自覺行動,把守法從“我要做”變成“我要做”。如果人人都這樣做,全社會就會形成自覺守法、保護法律的良好社會氛圍。
少數人認為實行市場經濟,提倡自由競爭。因此,壹些人忘義逐利,盜用他人專利或商標權,制造假冒偽劣產品,有的甚至制售淫穢音像制品。
從本質上講,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也是法制經濟。任何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3.保護法律。自覺遵守和維護公共秩序,如遵守交通規則和乘客規則。堅決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對於那些少數知法犯法、擾亂社會秩序的“害群之馬”,需要全體公民揭竿而起,群起而攻之,與之堅決鬥爭,形成強大的輿論,讓壹切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市場。
有些人還相信“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當違法犯罪行為不損害自身利益時,認為“事情與自己無關”,不必多管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