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提供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提供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主觀性:

擔保方式有五種: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2.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有,以抵押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3.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由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交由債權人支配,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4.留置權: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根據合同的約定,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合同中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按照規定留置財產,以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財產的方式優先受償。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壹方當事人預先向另壹方當事人支付壹定數額的款項,以保證合同履行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無權取回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客觀性:

《民法通則》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 上一篇:臺州銀行長期無法轉賬怎麽辦?
  • 下一篇:為什麽不把同壹個案子壹起交給檢察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