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文件: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等。這些文件是強制性的,對公民和組織具有約束力。比如憲法規定了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規定了對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
2.政府公文:政府發布的公文具有權威性和約束力。比如政府發布的各種政策文件和通知,對政府機關和公民都是強制性的。
3.司法文書:包括判決書、裁定書和法院公告。這些文件是法院對案件的權威判決,具有法律效力,對相關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4.組織規章制度:企業、學校、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制定的規章制度,如《企業內部管理條例》、學校規章制度等。這些文件規定了組織內部的行為準則和規範,對組織成員具有約束力。
這些案例都體現了公文的權威性,即這些文件是由具有相應權力和地位的機構出具的,具有強制力;同時也具有約束力,即這些文件對公民和組織的行為有明確的規範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