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續20天以上病假不享受年假。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休假天數的,可以取消年休假。員工連續曠工超過20天,但單位不扣工資也可以取消年休假。工作1年以上不滿10年的,請病假2個月以上的,或者工作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工作20年以上的,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全部取消年假。
2.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壹)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十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是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個月;
十五年二十年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是二十四個月。
二、請病假的流程是怎樣的?
1,員工生病要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提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部備案;
2、單位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提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報辦公室分管人事的同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