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購買合格的天然氣竈具,竈具放在戶主家中(請自備竈具電池);
2.竈具已安裝,竈具不能用易燃材料,竈具的孔已由竈具安裝工鉆好;
3.先去物業開個證明,說明是給天然氣的;
4.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到燃氣公司營業服務網點辦理房產證;
5.簽訂安全供氣協議,繳納管道燃氣開戶費後,燃氣公司安排工作人員上門測量,第二天安裝計量表和硬管;
6.安裝完畢,安排點火,師傅拿軟管接。
天然氣開戶所需材料:
1.提供該房屋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買賣合同;
2.提供該房屋所有權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3.我需要持身份證到公司服務大廳簽訂安全用氣協議後,公司客服部會安排日期上門安裝。
綜上所述,需要辦理天然氣開戶手續的居民,可以持相關證件到燃氣公司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6條
供水、供氣、供熱合同參照適用的供用電合同的相關規定。
第654條
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繳納電費;用電人逾期不繳納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用電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暫停供電;供電人依照前款規定中止供電的,應當事先通知用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和氣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壽命已滿的燃氣燃燒器具和連接管道,並按照約定期限繳納燃氣費。單位燃氣用戶還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運行維護人員的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